首先,应弄清楚这个案例是如何出现的,事实是早在2007年11月28日全厂职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清算组提出变更申请,清算组拒绝接受.此后本厂共39名职工向兴安县法院递交变更申请书,同样兴安县法院拒绝签收,只是收下有关材料后就没了下文.这事有本厂共39职工作证.其次,关于“本院于二00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裁定终结了兴安县商业纸箱厂的破产程序”的说法,本厂职工作为债权人居然没通知我们任何人参加,这样的裁定是否真实有效很值得怀疑。第三,从本厂破产案件受理之日起,我们一直没有停止提出我们的正当要求,但是,无论是县政府还是县法院都不肯听我们半句。至于其中的详情,我们欢迎,县政府、法院、清算组等相关部门在新闻等监督下与我们公开对质。 劳动者的五大保障(请和我们一起倡导):
1、劳动权利无人可以剥夺,铁饭碗没人可以把我们解雇,没人可以降低我们工资; 2、健康保障,劳保全到位,治病不要钱; 3、衣食住行生存环境保障,吃穿不愁,有房有车; 4、子女抚养教育保障,生得起,养得起,子女包分配五大保障的工作; 5、养老保障,不用工作,有健康保障和衣食住行保障,子女有五大保障不啃老生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