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
机构肇始于2008年公益律师与非体制社工合作创办的,专业服务于职工群体的民间公益组织,2015年经创始人团队集体商议决定,组织转型注册为,符合体制要求,依赖体制生存,基于现行体制发展的社工机构,即深圳市红花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。
在2015年以前,我们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手法,为2009年的刘汉黄案提供了有效的危机介入,和家庭抗逆力建设服务。通过红花草社工奔赴案主刘汉黄在贵州的老家,和工作且案发地东莞,开展了繁复和艰苦的工作,成功促使刘汉黄获得谅解性判决,使其家庭从刘汉黄案发的创伤中逐步恢复,使松桃县,乃至贵州,以及珠三角受到此案影响的广大外来工,特别是工伤工人,因此案产生和激化的,对社会现象的,负面评价和负能量情绪,得到有效缓解和积极改变。
在2013年,红花草社工综合运用个案、小组,和社区工作手法,为ASM公司深圳盐田三个生产基地的5000名职工,提供了危机介入,和集体抗逆力建设服务。通过长达大半年的,漫长繁复且艰苦的工作,成功促使ASM公司在中国的1.2万名职工获得加薪20%,以及主动离职给予N+1补偿的福利,并间接促使ASM公司在之后3年,实现职工生产效率和公司利润率大幅增长的局面。
自2016年起,红花草社工在国家政策的感召下,在行业形势的影响下,正式以社工机构的形式,开展各类公益服务。
至今,我们仍在路上。
2016年9月
经理事会决议通过,主管部门审批通过,自2016年9月起,机构法人代表变更为游桂珍同志(2016年9月5日)
2016年8月
经理事会提名讨论通过,自2016年8月起,李剑桥同志辞去理事长一职,理事会任命游桂珍同志为理事长(2016年8月21日)
2016年4月
职工抗逆力建设项目启动众筹成功,红花草2016职工抗逆力项目正式启动
2015年08月
深圳市红花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注册成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