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认为,一切情感相关心理问题的起源,都来自成长过程形成的认知。因此,持续和经常的,从认知层面,梳理自身和他人心理状况,或将从根本上,改善和解决潜在的心理问题,促进健康心理的形成。
以婚姻为例,近现代的婚姻通常是被假设在情感基础上的稳定关系之一。但这个假设显然不一定那么牢靠。更客观的讲,存在为数不少的夫妻关系,是建立在诸多偶然因素之上的结果。
首先,婚姻起始于私有制时代,用现代的语言,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一份合约。
合约交易内容主要包括,
1、财富共享(夫妻共同财产?);
2、陪伴服务(交配和同居的法定权利?);
3、家庭成员抚养(抚养子女?);
4、赡养责任(赡养老人?);
5、社会关系共建同盟(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社会活动?)。
其次,不在合约中约束,但在普遍认知中存在的,包括生育责任,性关系排他性责任等。
在这之外,被虚设的约定还有,情感排他性责任。
这里暂且不谈情感是什么,情感能否被外部合约限制。但确实,在世俗认知中,普遍的将感情责任,纳入到了婚姻关系中。
同时,事实上几乎没有人,能够坦率否认,情感是随着环境不断变化的存在。譬如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,能否相信,任何一方没有对任何异性产生过,男女关系性质的情感,或者说情感触动。比如说审美观共鸣、价值观共鸣、人生观共鸣,和世界观共鸣等等触发的情感?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说,情感的排他性责任是婚姻关系中,是被虚构的存在。
而破坏婚姻关系前两项约定的,情感兑现的行为才是非虚构的约定。
从以上几点,了解婚姻关系的本质,从认知上改善婚前的选择,和婚后的生活。因为是合约,所以婚姻事件中,也常出现欺诈现象。苏享茂事件,当以为警钟。
题外话一点:假如你希望婚姻与情感交融,那么切记婚姻≠情感交融,情感需要持续经营,方能历久弥新。然后情感是复杂且多变的,时间可能会让一些情感发生沉淀,形成相对稳定的存在,但沉淀过程本身就是经营。所以经营好一段情感比勒紧一段婚姻,可能更符合预期吧?人海茫茫,我们一生能相遇的人,每一个都是缘分。每一个,都是此生刚好遇见。
刚好遇见你,所以恋爱了,
刚好遇见你,所以成家了,
刚好遇见你,所以一份亲子关系来临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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